网站地图| XML| 收藏本站| 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劳务派遣,济南劳务派遣,山东人力资源公司,山东劳务派遣公司,济南业务外包等,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找派遣,找外包,就找金创业!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0531-87067070),公司主要从事高层次、大规模、高信用的劳务派遣、社保代办、业务外包等方面的人力资源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人:韩总,崔经理
公司电话:0531-87067070
公司网址: www.jinzhaojob.com
公司邮箱:sjr_hr@163.com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D栋1106室

新闻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咨询窗口>> 详细内容

临时工或短期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发布时间:2024-08-07  来源:http://www.jcyhr.com/news/1491.html

答:临时工在现在一般是按照非全日制用工对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69条中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非全日制工也就是临时工并不一定要签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更多 0

Copyright © 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www.jcyhr.com 鲁ICP备18035977号-1

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0531-87067070),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劳务派遣,济南劳务派遣,山东人力资源公司,山东劳务派遣公司,济南业务外包等,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联系人:韩总,崔经理 手机:0531-8706707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D栋1106室网站地图| XML| 收藏本站|
热门城市推广: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