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XML| 收藏本站| 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劳务派遣,济南劳务派遣,山东人力资源公司,山东劳务派遣公司,济南业务外包等,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找派遣,找外包,就找金创业!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0531-87067070),公司主要从事高层次、大规模、高信用的劳务派遣、社保代办、业务外包等方面的人力资源服务,欢迎来电咨询!
联系我们

联系人:韩总,崔经理
公司电话:0531-87067070
公司网址: www.jinzhaojob.com
公司邮箱:sjr_hr@163.com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D栋1106室

新闻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咨询窗口>> 详细内容

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享受待遇方面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0-06-30  来源:http://www.jcyhr.com/news/590.html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伤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中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认定申请的,从工伤发生之日起至工伤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之日止,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更多 0
相关产品:

Copyright © 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www.jcyhr.com 鲁ICP备18035977号-1

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0531-87067070),山东金创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劳务派遣,济南劳务派遣,山东人力资源公司,山东劳务派遣公司,济南业务外包等,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联系人:韩总,崔经理 手机:0531-87067070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坤顺路1819号D栋1106室网站地图| XML| 收藏本站|
热门城市推广: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