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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定于4月27日(周三)10:00举行2022年一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发布一季度工作进展。中国网现场直播,敬请关注!
各位媒体记者,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一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首先,向大家介绍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多次就稳就业保就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作出重要指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公开发表。这篇文章,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深刻阐明了社会保障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意义,系统回答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在多次集体学习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重要论述基础上,组织专题学习研讨,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印发通知,对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持续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强调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的强大动力,以更积极的状态、更扎实的作风,认真抓好社会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2022-04-27 10:02:06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一批关键性标志性的改革举措落地实施,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从7.88亿人、1.52亿人、1.9亿人,增加到今年3月底的10.3亿人、2.3亿人和2.8亿人。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截至3月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存7.18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统筹城乡的五级社保经办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社保事务就近办、线上办、快速办更加方便快捷。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55亿人,电子社保卡领用人数超过5.36亿人,“一卡通”应用范围持续拓展。经过不懈努力,我国成功建设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世界上规模最大、功能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利条件。之所以取得这些历史性成就,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2022-04-27 10:09:00
社会保障是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主题,提出了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倍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将从政治高度来认识、谋划和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重大改革任务落实到位,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增强基金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健全基金监管体系,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优质服务水平。
一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6%。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基金运行总体平稳。人才队伍建设、劳动关系协调、行风建设等工作持续推进。具体的工作进展情况和一季度“最缺工”职业排行相关材料,已上传到人社部网站上,大家可以进一步查询了解。
今天,我们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陈勇嘉先生、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刘康先生、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女士、信息中心主任宋京燕女士参加发布会,并就一季度有关工作情况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2022-04-27 10:09:45
今年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非常受大家关注,人社部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请问,目前该活动进展情况怎么样?接下来还有哪些举措促进高校毕业就业?
2022-04-27 10:13:21
感谢您的提问。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就业关系到他们的价值实现,寄托着万千家庭的幸福,关系国家高质量发展。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1076万新高,在国内外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的情况下,促进就业的任务更重。为进一步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质量,促进他们顺利就业,今年3月-6月,我们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动员各地人社部门、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力量,主动将服务向前延伸,通过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六进校园”,满足毕业生多层次、精准化的服务需求。
活动启动以来,各地立足本地实际,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创新举措,低风险地区及时对接高校,举办校园招聘会、政策宣讲会、职业测评、技能观摩、创业扶持等面对面活动。受疫情影响地区,及时将服务调整到线上,组织开展云招聘、直播带岗、指导公开课等不见面服务。对因疫情封闭、毕业生暂未返校的,也做好工作准备,一旦解封及时将服务送到毕业生的身边。一个多月来,各地共组织各类活动1万余场,提供岗位信息近500万个,服务毕业生近600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毕业生不同时段的求职需求,与有关部门一起发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点有四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加力渠道拓展。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推进政策落实打包快办,加快政策兑现,引导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城乡基层就业,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稳定事业单位、基层项目招聘招募,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同时,针对疫情影响,指导各地调整优化公共部门考试招录的时间安排,为毕业生求职留出时间窗口。
二是加力岗位推送。继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将岗位信息、指导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同时,接续开展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等活动,提早启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应对疫情影响线上线下大规模推送岗位,扩大社会参与面,推出更多有特色的行业专场招聘。
三是加力见习培训。深入推进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针对毕业生工作经验积累的需要,募集一批高质量的见习岗位,推出一批国家级见习示范单位,提升毕业生实践能力。同时,针对毕业生职业发展的需要,积极组织参加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拓展新职业培训,支持毕业生实现技能就业。
四是加力困难帮扶。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提早做好信息衔接,做实帮扶台账,畅通各类登记求助渠道,及时跟进提供实名制服务。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就业援助,优先提供服务,优先推荐岗位。对长期失业青年,及时纳入就业失业管理服务,加强实践引导和分类帮扶,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就业市场。
总之,人社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创造积极条件,助力毕业生到各领域施展才华、建功立业。
谢谢。
2022-04-27 10:24:30
近年来,失业保险在支持企业稳岗、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出台了许多政策。请问今年还将采取哪些措施,释放哪些政策红利?
2022-04-27 10:25:10
谢谢您的提问。失业保险兼具社保和就业双重属性,也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三重功能。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今年,失业保险继续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稳就业保民生政策,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技能提升、兜底保障力度,积极助力“六稳”、“六保”。支持举措具体为“降、缓、返、补、扩”五个方面:
一是降,即延续降低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政策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
二是缓,即加大缓缴社保费力度。在前期对餐饮、零售、旅游3个特困行业企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将行业实施范围扩展至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将缓缴险种范围扩展至养老保险。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是返,即提高稳岗返还标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比例失业保险费。倾斜支持中小微企业,明确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四是补,即加大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力度。在继续实施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继续放宽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基础上,将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同时,新增两项阶段性政策,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允许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提取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扩,即延续实施扩围政策。在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的基础上,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指导,优化服务,推动失业保险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谢谢。
2022-04-27 10:28:07
这两年,开展特级技师评聘拓宽了技能人才的发展通道。请问,今年是否还有畅通技能人才晋升发展通道的措施?
2022-04-27 10:31:58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和技能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增强其荣誉感获得感幸福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等有关文件要求,我部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
意见出台的背景是:2013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我们分批取消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同时,由通过向社会公开遴选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主要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在推动技能人才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基础作用。但技能等级(岗位)设置仍不健全,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在纵向晋升上存在“天花板”问题、职业技能水平与使用待遇不能有效结合等问题依然突出,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缺乏,这些都不能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为此,我部总结地方和行业企业在高技能人才设置相应技能等级(岗位)的基础上,于2021年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在总结特级技师评聘试点经验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企业根据技术技能发展水平等情况,结合实际,在现有职业技能等级设置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或调整技能等级。对设有高级技师的职业(工种),可在其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在初级工之下补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二是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内涵。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这表明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不仅是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更是兼顾培训、使用、待遇等在内的技能人才制度。
三是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强化工资收入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目前实施的由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构成的技能评价,其评价结果与工资薪酬联系不够紧密,技能水平在工资薪酬中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和反映。意见明确,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技能人才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突出技能人才实际贡献,通过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或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设置单独的技能津贴等方式,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
下一步,我们将指导各地各行业企业稳妥有序推动政策落实落地,主要考虑是:在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的评聘中,要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不搞高级技师普遍晋升。特级技师评聘工作要在工程技术领域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首席技师原则上从特级技师中产生,在特级技师评聘的基础上先行试点、逐步推开。谢谢。
2022-04-27 10:37:41
请问一季度就业形势如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政策举措?
2022-04-27 10:38:19
今年以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影响持续,对就业造成了一定压力,但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就业局势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一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6%;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5%,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尽管就业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但就业局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依然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中央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坚持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的首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显效,就业优先政策持续发力,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措施深入实施,重点群体帮扶和就业服务力度不断加大,都将有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
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努力完成全年就业目标任务。
一是全力支持企业稳定扩大就业。落实失业保险支持稳岗和培训系列举措,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部分特困行业实行社会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继续实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补贴政策,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定扩大企业吸纳就业规模。
二是全力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落实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场地支持等政策,开展“中国创翼”大赛系列活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推进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优化灵活就业招聘服务,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三是全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突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聚焦困难问题,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城乡基层岗位募集计划,接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和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积极拓展就业渠道,扎实做好服务保障。稳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加强地区间劳务协作和信息对接,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行动。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机制,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
四是全力开展系列招聘活动。延长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提前启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提高劳动力市场热度。畅通信息发布、简历匹配、远程面试等线上服务,稳妥有序举办线下招聘会,促进供需匹配。
五是全力优化服务培训。完善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助力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努力缓解“招工难”问题,畅通就业服务和政策申领在线办理,推广“打包办”、不见面办,增强劳动者获得感。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瞄准市场需求,大规模开展重点群体、重点行业专项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谢谢。
2022-04-27 10:57:14
我国社保卡持卡人数超过13.55亿人,请问,社保卡“一卡通”通了哪些功能?作为持卡人,用卡可以享受到哪些便利服务?
2022-04-27 11:00:02
谢谢您的提问。社保卡是国家在民生服务方面的基础性载体,包括实体、电子两种形态,由群众自主选用。群众可以在线下持实体社保卡办事,也可以通过手机中的电子社保卡扫码办事或者线上办事。特别是近几年推出的电子社保卡,已成为群众享受就业、社保等“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服务的首选平台。
近年来,我部遵循“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按照出生、就业、失业、流动、退休等为主线,推进全业务进卡、线上线下用卡、全生命周期用卡,不断拓展居民服务“一卡通”功能,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更可靠、更充分的民生保障。
一是出生。通过“出生一件事”服务,实现了新生儿社保卡申领与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等一链办理。通过部门联动和全国协作,提供了社保卡“立等可取”的快速申领、实体和电子社保卡的同步申领、“跨省通办”的线上申领等服务方式,让“人生第一站”即可享有社保卡服务。
二是就业。依托电子社保卡提供“就业在线”一站式招聘求职服务,求职者可以实时查询并申请全国范围类职介机构发布的招聘岗位。各地推进就业创业证与社保卡“证卡合一”,实现持社保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人才服务“一卡通办”,让求职创业从“线下”到“线上”、从“海量查询”到“智能匹配”,使就业更便捷、创业有保障。
三是培训。全国所有地市已开通电子社保卡职业培训券功能,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领用职业培训券,选择并享受相关的职业技能实名培训服务。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本人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四是失业。电子社保卡提供了全国范围内的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服务,失业人员足不出户通过电子社保卡完成身份核验,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或者失业补助金。各地人社部门的待遇审核实现联网“快办”,待遇发放到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实现全程不见面服务和精准及时发放。
五是参保。群众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查询本人在各地参保形成的社保权益记录单,也可申请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业务,不用打印参保缴费凭证或是两地跑腿,即可实现“全程网办”。养老金、工伤保险待遇等都可通过社保卡银行账户领取。同时各地依托社保卡,积极探索社保服务“自助办”“网上办”“手机办”。
六是养老。群众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刷脸”方式进行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同时,我们通过开展交通出行、生存状态、服刑等跨部门数据比对,利用大数据实现“无感认证”,确保及时领取养老金。电子社保卡还开通了“长辈版”和“亲情服务”,方便老年人认证操作。各地积极推进社保卡与健康码关联,不会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也可以使用社保卡完成健康状态查询和来访登记。
除上述六方面外,社保卡在就医购药、惠民惠农、智慧城市等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目前,实体社保卡全面支持各地就医购药,电子社保卡就医购药正在积极推进。31个省份的部分地市已通过社保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25个省份的部分地市实现社保卡乘坐城市公共交通。30个省份的部分地市实现凭社保卡借阅图书,进入博物馆和公园景区等。此外,各地同步推进社保卡加载老年人、残疾人服务,发放助学补助,办理公积金等功能。
下一步,我部将推动社保卡“一卡通”拓展至更多居民服务领域,结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的推进,提供社保缴费查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等更多“一网通办”服务,促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社保卡这张小卡片,让群众办事更便捷,让政府信息更透明。
2022-04-27 11:01:07
关于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的问题。前不久,人社部推出了技工院校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请问它和以往培养方案比有什么优势?怎么落实推进?谢谢。
2022-04-27 11:01:54
谢谢您对技工教育的关注。工学一体化教学改革是技工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的重要内容。技工教育的显著特征就是职业性,最有效的培养模式就是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推进工学一体化就是要着力实现从知识灌输向能力培养,从课堂教学向生产教学、从书本教学向实践教学这样的“三个转变”,加快培养既有扎实的职业技能又具有较强就业能力的高素质技能人才。这一培养模式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及技能人才培养标准,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将工作过程和学习过程融为一体,培育德技并修、技艺精湛的技能劳动者和能工巧匠,主要推进方式是校企合作共建,探索组建区域性、行业性等多类型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发挥专家作用,落实课程标准、教学资源、教学方法、教学场地、教师队伍建设五个“一体化”工作任务,并且在职业技能培训中采用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不断扩大覆盖面。
我们将按照“以专业和课程建设为主线,以评价标准为指引,分阶段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推进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百千万的目标,也就是要建设100个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专业,1000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培训10000名工学一体化教师,进一步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谢谢。
2022-04-27 11:03:49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2022-04-27 11:04:18
2022年一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
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一季度城镇新增就业28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26%。1-3月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5.5%。一是持续强化稳企稳岗等就业保障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在今年二季度实施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将已实施的阶段性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政策范围由餐饮、零售、旅游业扩大至上述5个行业。一季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为企业减负347亿元。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向参保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提高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符合条件的地区从60%最高提至90%。一季度,向39.3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15.7亿元,惠及职工1080万人。符合条件地区再拿出4%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并向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提升能力。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提升服务精准度。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便利高校毕业生知晓政策、享受政策。聚焦全年脱贫人口务工规模不低于3000万人,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就业帮扶政策扶持,截至3月底,全国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135万人。三是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组织实施重点培训工程和计划,深入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加强重点群体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培训,提升培训质量。累计发放职业培训券2278万张。继续放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至参保满1年,一季度向48.7万人次发放技能提升补贴8.3亿元。四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会同相关部门部署举办第五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将组织制造业、服务业两个组别的主体赛和青年创意、劳务品牌、乡村振兴3个专项赛,着力推动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和推进乡村振兴。五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稳岗留工,引导农民工有序返乡返岗。会同有关部门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全国累计“点对点”输送农民工116.7万人。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增强针对性。接续开展就业援助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已举办各类招聘活动近1万场,提供岗位信息近600万个。进一步强化网络招聘服务监督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9万家,从业人员103.1万人,实现年营业收入2.5万亿元。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推进降费率、缓缴社保费等政策落实。倾斜支持就业容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大的重点行业。二是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实施基层服务岗位集中招聘、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帮助农民工、脱贫人口、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实施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就业帮扶行动。举办第一届劳务品牌发展大会。加强零工市场建设,优化灵活就业招聘服务,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三是持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制定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等政策。加强职业培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国家基本职业培训包应用,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实名制管理。四是加强就业公共服务。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接续开展“10+N”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用工服务支持企业发展,促进供需对接匹配。研究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3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3亿人、2.3亿人、2.8亿人。一季度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87万亿元,总支出1.54万亿元,3月底累计结余7.18万亿元。一是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启动实施,制度运行平稳。制定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二是保障范围继续扩大。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做好长江退捕渔民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约17.2万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是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强。制定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拓展监督范围、细化违法情形、明确法律责任,提升监督效率效能。开展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和企业年金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稳步推进。五是经办服务持续优化。深入推进“不见面”服务和“跨省通办”,持续优化适老化服务。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新开通职业年金个人权益记录单、个人社保参保证明等7项“跨省通办”服务,平台累计访问量超过30.68亿人次。进一步简化流程,全面取消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拓展线上服务内容和渠道。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进一步拓展,各地已普遍实现人社领域95项应用,正在拓宽社保卡在其他民生领域的应用范围,并在长三角、成渝、海南等地积极推进区域内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截至3月底,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达到13.55亿人,覆盖96%人口。电子社保卡开通62项全国性服务、1000余项属地化服务,领用人数超过5.36亿人,一季度访问量25.48亿人次。全国10个省份的66个地市开通电子社保卡扫码就医购药。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有序推进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研究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配套政策,开展调剂资金调拨。研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实施。指导各地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保费等社保帮扶政策。持续推进退捕渔民应保尽保。强化措施推动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二是强化社保基金监督工作。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推进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开展数据比对和疑点数据核查,强化基金监管。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三是进一步加强服务经办。持续开展全民参保计划,聚焦重点群体,提升参保便利性,推进精准扩面。加快推进居民服务“一卡通”,优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断提升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出台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扩大特级技师评聘范围,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大力推动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继续征集遴选全国性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推进职称信息化建设,优化职称评审查验服务。二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实施“技能中国”行动,推动部省共建技能省市。科学统筹、有序推进第46届世赛筹办和参赛集训工作。在技工院校全面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开展技工教育人才援藏,支教教师规模稳定在30人以上。协调推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职业技能提升工程取得积极进展。三是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扎实开展。部署开展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计划申报工作。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布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首批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目录。以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发展为重点,遴选确定60个专家服务基层示范团和16家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扎实开展新疆、西藏和四省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四是事业单位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建立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积极稳妥开展相关具体实施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健全完善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扎实推进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二是扎实推进技能人才工作。推动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工作。修订公布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扎实推进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各项筹备工作。启动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技工教育。三是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落实各项博士后项目计划。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征集遴选第十一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提升项目,组织开发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新职业培训教程。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积极推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积极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压实相关企业用工责任。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持续推进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二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提升。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印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指导各地做好案件处理工作,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持续强化。扎实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制定2021年度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细则,统筹推进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落实。向社会公布今年第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持续完善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功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部署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建设,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发布典型新业态行业用工示范文本。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二是制定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强仲裁办案指导工作规范等。探索建立仲裁员联系企业长效机制。三是继续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机制。深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加强家政服务供需对接。
五、行风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项工作有序推进。明确2022年行风建设工作8方面任务30项举措,细化任务要求,推动工作落实,巩固提升行风建设成效。落实“跨省通办”要求,编制事项指南,扩大事项范围。修订人社系统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继续开展“厅局长走流程”。加强部监测指挥平台建设。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已开通75项全国性服务、300余项属地化服务,累计访问量18.3亿人次。二是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启动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开展“日日学 周周练 月月比”线上练兵,不断增强窗口经办队伍能力素质。部署开展“学标兵、当能手、创一流服务”主题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学先进、创一流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指导有关省份全方位打造人社优质服务样板,推出一批免申即办、一批全程代办、一批无证明、一批再提速的事项,让服务更优质、更高效。合理拓展服务网点,将社保卡、参保登记、失业登记等高频服务事项下沉,打造城区步行15分钟、乡村辐射5公里的人社便民服务圈。二是持续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宣传解读。建立健全“四进两知晓”政策措施直通机制,与企业群众利益密切关联的政策措施出台后,做到第一时间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大厅,第一时间让企业群众知晓、让经办机构知晓。
2022-04-27 11: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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