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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因其概念及基本内涵有别于典型劳动关系,而被喻为是非典型劳动关系的代表,本文选题正是建立在劳务派遣事涉的三方两地的复杂关系上,以劳务派遣怎样存在以及如何规制劳务派遣为行文思路展开论述,比较详细地论述了劳务派遣法律规制问题。
我们首先从解析劳务派遣本体出发,为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研究奠定理论思维基石。在界定劳务派遣的概念、特征以及型态后,分析了劳务派遣的源流以及对社会用工关系产生的正负效应。
劳务派遣法律规制创新点
第一,本文的选题具有创意。在劳动法律规制领域,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是一张新面孔,为学界和立法所关注。但是,劳务派遣的灵活性与劳动关系的稳定性二者当如何取舍,以及如何通过法律规制达致劳务派遣的健康发展,如何解决劳务派遣衍生出的特定劳动问题,却少有论及。
第二,对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非典型化研究也是本文的创新点。学界对于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的研究更多的是从生产资料、资本与劳动力结合的角度得出不同的结论。
第三,本文提出了全新构建劳务派遣法律规制的新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前,我国对劳务派遣的法律调整多集中在地方法规,而《劳动合同法》也只是利用其中的一个章节仅条的内容对劳务派遣涉及的三方两地的法律关系加以调整,这显然是不能够满足劳务派遣的现实发展对法律规范的需求的。
第四,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中亦有创新。其中,采取对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分别加以规制的设计最为突出。本文将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制根据劳务派遣的主体不同重点分为对派遣单位的雇主责任的明确、对被派遣劳动者劳动权的保护、对用工单位指挥监督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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