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外包的特点。
企事业单位与劳务公司建立经济合同关系,并向劳务公司支付承包费用,劳务公司根据合同选派培训合格的员工按企事业单位要求完成工作,并进行现场管理。劳务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员工的一切劳动事务诸如发放薪酬、建立社会保险、伤亡事故的处理等均由劳务公司自行负责。
二、劳务外包的优势。
企事业单位只需将需要完成的工作量、工作内容的详细清单、工作标准等提供给劳务公司并支付承包费用,由劳务公司选派人员完成工作并进行现场管理。企业不承担现场管理工作,只需按工作标准验收完成情况。在劳务外包中,出现劳动用工风险时,发包方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从而彻底规避劳动用工的风险。
三、劳务外包的适宜对象
劳务外包的适宜对象。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非主营业务板块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具体来说,如保洁、保安、园艺、搬运、石油钻采、医院护理、航空服务、宾馆服务等行业的服务岗位。
四、劳务外包的效果分析
1)从单位用人方面来看,矛盾转化,风险少化。
2)规避劳动纠纷,维护发包单位信誉。劳务外包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发包单位与承包公司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承包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于各承包公司。这样,作为发包单位就避免了与承包公司员工之间发生劳动J人事K纠纷,从而大大节省了发包单位的管理精力,使其专心于企业本身的发展。同时,由于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的加入,其专业性、规模性和服务性的特点便于有效化解劳动J人事K纠纷。
3)确保员工素质,分散用人风险。发包单位与承包公司之间是以经济合同形式订立的服务关系,其对所用的人员是“可进可退、能上能下”,这种“用人不养人”的灵活用人机制,大大降低和分解了发包单位的用工风险。承包公司利用其在人事、劳资业务方面的优势,可以大大降低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的投资风险。